时报讯(记者 李俊彦)近日,家住海珠区广州大道附近的业主汪先生向记者投诉,小区对面新开的娱乐场所招牌灯光太亮,导致小区近百户居民的正常休息受到影响,因该娱乐场所并非小区管辖区域,物管接到投诉也表无奈
昨日记者来到了汪先生居住的小区,据汪先生介绍,那家名为“叠彩”的休闲娱乐中心,正好与他们小区相对,中间仅隔着一条宽约50米的马路。记者看到,该休闲娱乐中心位于一楼,在其大门上方有一个长约10米、宽约1米多的大招牌,上面密密麻麻地镶满了一排排小光管。汪先生说,娱乐中心已经开业将近一年,天一黑就会把大招牌上的所有灯饰全部打开,闪来闪去的很是引人注目。可能商家觉得这样能吸引顾客的注意,但是却没有想到住在对面的业主可要每晚都受强光的干扰。“我家住三楼,与这个大招牌对了个正着。大招牌每晚都开到天亮,灯光把我们家的房子照得黑夜如白昼,严重影响睡眠。为了挡光,家里还特意换成黑色的双层窗帘,但还是无济于事。除了我,还有楼上楼下近百户的业主都受到影响。”
汪先生说,他曾经向小区的物业管理处反映过这个问题,物管的答复是店铺不属于他们的管辖范围,因此不便过问。后来汪先生也亲自找娱乐中心里的员工反映,但情况依然没有得到改善。
记者致电汪先生所在小区的物管,接线工作人员答复记者,因为对方租用的是另一个小区的商业铺位,因此物管只能向店铺反映意见,没权利要求其整改,所以物管也很无奈,他建议记者向居委会寻求解决方法。随后记者也拨通了小区居委会的电话,但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店铺并不在其管辖范围内,因此只能反映意见,也可以通过与对方所在小区的居委会交涉,由对方居委会出面可能更有帮助。后来记者也致电海珠区城管投诉中心的投诉热线反映了相关情况,工作人员答复记者暂时并没有关于亮灯时间限制等方面的规定,投诉中心只能通过向街道等相关部门提出业主的建议,并由他们直接与商铺的负责人联系去协调解决。
汪先生说,对于商铺利用招牌做宣传他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商铺可以考虑把开灯时间控制在晚上10点以前,10点后只开部分灯,关掉强光装饰灯,让业主能睡一个安稳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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