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选择颜色:
| 设为首页

畔山花园业委主任上诉要求赔5万元

  时报讯 (记者 邬科 闫晓光) “广州白云畔山花园业委会主任李迎秋诉开发商侵犯名誉权”一案,白云区法院一审判处开发商张贴道歉信,赔偿1000元。但李迎秋不满判决,近日又向广州市中院提出上诉。
  在上诉状中,李迎秋称,一审法院认定开发商的侵权行为仅限于在《公开信》中直接点出“李迎秋”姓名的部分内容,而将没有直接点明姓名、但直接指向“主委会”的内容排除在侵权内容之外。法院的这一认定不符合事实。李迎秋认为,由于自己担任业委会主任的身份,《公开信》中诽谤涉及业主及业主委员会的部分亦构成对本人名誉权的侵犯。

  李迎秋提出,一审仅判决被上诉人赔偿1000元,根本起不到教育开发商以及弥补自己精神损失的任何作用,这无疑等于变相鼓励被上诉人继续侵犯上诉人名誉权,遂要求二审改判开发商赔偿自己精神抚慰金5万元。


 



 

评分:0

我来说两句


友情链接 好大夫在线 | 仙桃生活网 | 广州网站建设| 恒泽真空设备|上海办公家具|中华命名网 | 广州家天下 | 广州北大青鸟IT培训| 广州本田芳村店 | 羽毛球新闻 | 广州房博士 | 东莞房博士 | 佛山房博士 | 惠州房博士 | 广州网站建设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公司介绍 | 产品服务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服务条款 | 爱家诚聘 | 隐私保护 | 帮助中心
Copyright。2007 Sunbow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信步公司 版权所有
爱家热线:020-38823409转805,客户服务邮箱:
在线咨询:QQ - 744236355、MSN -
广告投放联系方式: 020-85951588 020-38391283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广东省通信管理局 粤ICP证010141 粤B2-20040093
本网站由 e家宽 智能社区提供网络宽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