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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广州潮流人士爱“姐弟配”


  ●每年6万~8万多对新人中“姐弟配”几乎占到10%

  ●修改法定年龄能否改变传统择偶观念?市民看法不一

  □本版撰文 时报记者 黄艳 本版摄影 时报记者 郭柯堂

  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赤峰学院副院长郭丽虹提出将现行《婚姻法》规定的“最低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修改为男女相同或女大于男。

  针对人大代表郭丽虹的提议,记者采访了从事多年婚姻登记的有关人士以及多位市民,有市民对郭丽虹的提议表示认可,认为修改男女婚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引导人们向新观念转变的作用;但也有人认为,修改婚龄对适婚人员是否选择“姐弟配”作用不大。而记者昨日从广州市民政部门获悉,穗每年在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的新人在6万~8万多对之间,而其中“姐弟配”的几乎占到10%。

  现状

  广州夫妻大部分是男大女小、

  “广州‘姐弟配’夫妻目前办理的婚姻登记绝大部分都是男大女小”。昨日,广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负责人黄平心告诉记者,广州人的择偶观念一向比较传统的,选择涉外婚姻的当事人观念会相对开放一些。“但每10对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新人中,已有1对是女性年龄大于男性的。广州市其他各区办理婚姻登记的新人中出现女大男小的比例则一般不会超过10%。”

  黄平心分析,男女择偶一直以来都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女性会更倾向于选择比自己年龄大的男性,因为男性到了一定年龄后,工作稳定,经济条件也相对较好。“少数女大男小的配对中,据我们了解,也大多数是建立在男性比女性成熟、心理年龄比女性大的基础上。”

  “姐弟配”不再令人侧目

  广东过去是一个比较传统的地域,关于男女婚配的年龄也是比较敏感的。民间甚至流传着“宁可男大七,不要女大一”的说法,认为男人大女人七岁都无所谓,女的大男的超过一岁就难以相处和沟通了。

  不过,随着女性在劳动、职位上有变化,在择偶方面变化亦不小,女性不再受传统思想所束缚,女高男低的“姐弟配”十分普遍。香港才女白韵琴与律师谢伟俊的如胶似漆的爱情,王菲与李亚鹏的恩爱婚姻,都显示了“姐弟配”已经突破封建樊篱,即使法律不规定,男女之间的爱情,突破年龄限制已经不是让人瞠目结舌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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