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提升致使缴费“水涨船高”
新快报讯 (记者 文安 实习生 郭润琳)因为2007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提高,从今年7月1日起,“灵保”参保人员月缴费标准也将增多54.4元。这是记者昨日从广东省社保基金管理局获知的消息。
据介绍,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缴费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统一以20%为缴费费率,其中8%划入个人账户,12%纳入统筹基金。在新的社保年度,根据相关文件及省统计局公布的2007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数据,从2008年7月起,按照或参照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办法参保的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基数统一调整为2454元,缴费比例仍为20%,其中8%划入个人账户不变。也就是说,下月起,“灵保”参保人的月缴费额调整为490.8元,比上年度增多54.4元。有关部门提醒参保人,应在其授权的资金账户中准备足够金额,以便社保基金局按时足额划款。
有参保人担心,现在的20%都是个人缴的,但划入个人账户的只有8%,如果日后因故无法达到领取养老金待遇的条件,划入基金管理的那部分钱是否能拿回来?
对此,有关人员解释,出现这种情况时,除可以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存储额之外,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它的计算方法为,缴费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按照这一方法计发,领取的一次性待遇总额与其缴费总额基本相当。也就是说,参保人不必担心亏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