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社科院城市管理研究所在850名犯罪流动人员中做的一项调查显示,超三成人称在广州作案收获较大。
这份名为《广州市流动人员犯罪调查与防控研究》的报告,昨日(4日)向社会公布。被调查者都是近年在广州违法、犯罪的流动人员,2006年6月至11月期间,他们被关押在4座劳教所(槎头、东坑、潭岗和第二劳教所)和1座监狱(番禺监狱)内。调查收回有效答卷788份。
城中村是罪犯藏身的好地方
78.9%的被调查人员来自中西部贫困地区的农村。在广州,他们也主要(77.5%)居住在城中村和城乡接合部出租屋。而69.7%的被调查者均认为“城中村”是他们藏身的好地方。
38.1%的犯罪流动人员打零工。月入千元以下的占38.3%.以犯罪为生的人约占调查总数的6.5%.犯罪目的明确,来广州后从未找过工作的占了25.3%.
九成人认为广州治安状况不好
高达91.3%的犯罪流动人员认为广州的治安状况不好。他们对于广州的作案环境和社会环境存在着广泛的负面判断。70.9%的人认为广州见义勇为的人很少;41.2%的人认为广州市民防范意识差;34.1%的人认为在广州作案收获较大;还有15.2%认为广州的警察好对付。
当被问到犯罪时最害怕什么时,“无所畏惧”占29.8%;明确表示作案时没什么特别感觉的有33.4%;感觉害怕的只占25%.不过,他们最害怕的还是警察(46.6%),受害人的反抗(11.4%)和群众的见义勇为行为(6.5%)也会让其胆寒。
七成犯罪属团伙作案
据调查,从犯罪的组织结构来看,团伙犯罪比例较高。
71.8%的流动人员犯罪属于团伙作案,而且在犯罪过程中往往以地缘或血缘为纽带结成团伙实施犯罪。专家分析称,这是因为犯罪流动人员在入狱前的社会关系造成的。57%的人通过老乡或“道上”的朋友来结识新朋友。超过半数的罪犯和亲戚或老乡居住在一起。而与“道上”的朋友一起居住的占14.1%.
从初犯到惯犯比例升高
据分析,广州市犯罪流动人员中的重新犯罪人员占了相当比例,并呈现逐步升高的趋势。
被调查者中,有30.6%在本次入狱之前还有违法行为。这说明一些流动人员的犯罪由初犯向惯犯的方向发展。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大部分(51.3%)的犯罪流动人员是多次来穗,其中包括了众多的重新犯罪人员。首次来穗(48.7%)的流动人员中,有相当比例是流动人员第二代。他们对广州较为熟悉,刑满释放后,出于生活需要或精神需要大部分仍然滞留处理地,并变本加厉地重新犯罪。
专家表示,背井离乡犯罪的流动人员缺乏乡土观念和荣辱感的制约,被打击后的流动犯罪人员很难回归社会、重新做人。这造成他们“破罐子破摔”的犯罪心理定式。
■提醒
傍晚下班高峰期也要小心
专家调查后提醒市民注意,街边、公交车(站)、火车站等公共场所并不安全,46.1%的案件在这里发生。家里也不太平,入室犯罪的比例高达17.8%.
专家提醒说,白天忙碌的时段和傍晚下班高峰期要小心。四成案件发生在这些时段。
很多犯罪分子因为小纠纷或蝇头小利而造成伤亡。“部分流动人员犯罪分子作案手段恶劣、凶残,有些甚至可以说是毫无人性。”报告称,这类犯罪已经具有黑社会的性质。他们常使用刀具铁棍等暴力凶器作案,20.8%利用刀具,1.8%使用枪支枪械。
■调查数据
调查对象:850名在押违法犯罪流动人员
认为广州的治安状况不好91.3%
认为广州见义勇为的人很少70.9%
认为广州市民防范意识差41.2%
认为在广州作案收获较大34.1%
数据来源:《广州市流动人员犯罪调查与防控研究》
作者: 记者陈实实 通讯员陆彬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