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林翎报道:2008年汽车养路费明天起开征,优惠期4个月,即在2008年4月10日前缴纳全年规费的,按统缴10个月计征。车主缴费可选择刷卡、刷存折、自动扣款邮寄票据、支票汇款、登录网上征稽所WWW.GDYLF.ORG网上转账邮寄票据
、拨打邮政局11185客服热线电话委托邮局代交等缴费付款方式。
据了解,车主也可选择以下5种缴费方式:到征稽所刷卡缴费(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均可);签约自动扣款;支票汇款;现金缴费。但征稽处负责人介绍,现在征稽所不能直接收取现金,如需缴纳现金的车主需先到征稽所开票,再到农业银行指定的营业点缴费后才回到征稽所领取票据。为了省事,建议车主最好不要使用现金缴费。
车主凭行驶证或登记证书或其复印件,可在市内任一间联网的征稽所、车籍管理中心办理。欠费车辆实行车籍地征稽所属地管理,指定在车籍地征稽所缴费、过户。拍卖车辆统一在天河所办理缴费手续。逾期缴费按日加收5‰滞纳金并罚款。对已缴纳2007年度公路规费的,在2008年4月10日前,无论统缴、月缴一律免收滞纳金,滞纳金从2008年4月11日起计;超过2008年4月10日缴纳2008年全年度公路规费,或支票汇款到账日期超过2008年4月10日的,按12个月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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