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幅降低物业管理水平的《信Fang复函》
祈福物业公司强行涨价不成,接着就大幅降低物业管理水平,并拒绝与业主沟通。我们作为业主,只能向政府相关部门反映,以期尽快解决管理费涨价及相关问题。
近日,我们接到了关于祈福物业公司大幅降低物业管理水平的《信Fang复函》。我们从该复函中可以看到:
1、区政府、市国土房管局及区国土房管局对祈福新邨大幅降低物业管理水平一事高度重视。
2、祈福物业公司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物业管理财务支出进行审计。对此,我们表示欢迎。我们维权的目的就是要祈福物业公司按程序合理合法的加价,而不是仅凭傀儡业委会的橡皮图章。
3、该《复函》指出,“由于调整物业管理收费,涉及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经请示市局,认为属《物权法》第七十六条第七项的有关共用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应按规定提交业主大会表决”,希望祈福物业公司能够按《物权法》的规定及政府指导意见执行。
新年将至,我们祝所有业主及邻居新年快乐、身体健康!
祈福维权联络小组
祈福新邨(香港)业主会
2008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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