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报讯(记者 赵安然 通讯员 蓝岚)记者昨日从广州市物价局获悉,今年广州市的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将维持2007年度基准价和浮动幅度不变。其中,有电梯的住宅一级物业管理服务的基准价为每月1.7元/平方米,二级服务为1.25元/平方米,三级服务为0.91元/平方米,上下浮动幅度均为15%。
根据广州市物价局去年公布的有关物业管理费规定,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实行包干制、酬金制的住宅(不含别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别墅、实行组合制及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的住宅和其他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其中,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物业管理企业向业主提供了《广州市普通住宅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规定的一、二、三级服务,需按相应标准进行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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