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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办理就业登记成参加社保前置条件

  (记者 王道斌 实习生 杨小粤 通讯员 陈伟秋 林甲松) 记者昨日从广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已颁布的《广州市劳动用工备案和就业失业登记办法》(下简称为办法)将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劳动手册失业证四合一

  “即将实施的办法肯定将更为有效的促进广州市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开展”,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崔仁泉向记者透露道。根据新的办法,在新办法实施后,广州将真正建立覆盖城乡劳动者的劳动保障凭证管理制度,并对原来城镇劳动者、农村劳动者、入穗就业流动人员分别使用《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广州市农村劳动力就业手册》、《广州市流动人员劳动手册》都改为统一使用《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作为记载城乡劳动者就业、失业、再就业、技能培训、技能等级、享受公共就业服务、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等劳动保障信息的凭证;将《广州市城镇失业人员失业证》的内容整合到《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中,取消发放《广州市城镇失业人员失业证》,将失业登记的内容登记到《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中,实现“四证合一”。

  失业登记向流动人员延伸

  在以往,办理失业登记后享受政府提供的岗位介绍、职业培训等就业、再就业服务一直是广州户籍人员的专享福利,而在7月1日办法实施后,这一福利将向外来流动人员进行延伸。入穗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流动人员,均可纳入到广州就业失业管理系统,享受就业失业登记、免费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政策咨询等基本公共就业服务。“本办法所称稳定就业满6个月的流动人员,是指在本市居住满6个月,失业前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就业满6个月,或以自主创业、灵活就业、自由职业形式在本市连续就业满6个月,并进行了就业登记的流动人员”,崔仁泉解释道。

  企业办理就业登记成参加社保前置条件

  部分企业因规避参保、害怕麻烦等因素而不为员工办理就业登记的现象也将在今年的7月1日后得以消除。崔仁泉表示,强化了劳动用工备案、就业登记和社会保险协同管理力度,这是本办法与现行服务管理明显不同之处。办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先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或就业登记后,才可以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包括自主创业、灵活就业、从事自由职业等劳动者),强化了劳动用工备案和社会保险的协同管理。

  (信息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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